受賄1400萬美元 中國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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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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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受賄案7日一審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圖為王建軍2023年11月7日出席在香港舉行的一場投資峰會。(中新社)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受賄案今天一審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調查,王建軍受賄人民幣9340萬餘元(約1400萬美元)。 人民日報客戶端報導,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宣判,並對追繳在案的王建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根據法院公布的審理內容,王建軍自2005年至2019年利用擔任中國證監會雲南監管局副局長及中共 黨委委員,中國證監會辦公廳副主任、市場監管部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企業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人民幣9340萬餘元。 濰坊市中級法院認為,王建軍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 據報導,濰坊市中級法院6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時,王建軍進行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根據網上公開資料,王建軍於2021年10月開始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副主席及黨委委員。中共中央紀委及國家監委網站在2025年4月30日公布王建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隨後於5月被免職,11月被立案調查。 精華 FAQ Q1:王建軍因何罪名被法院一審重判,結果是什麼? 法院認定王建軍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最終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Q2:法院認定他在任內如何利用職務權力牟利? 判決指出,他在2005年至2019年間利用證監會及相關職務便利,為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企業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Q3:法院為何在重判之下仍提到從輕處罰情節? 因王建軍到案後如實供述,主動交代部分未掌握的受賄事實,並表示認罪悔罪,且涉案贓款贓物已有部分追繳,因此依法酌予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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