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GEM併入主板或嚇走初創

名家筆陣:GEM併入主板或嚇走初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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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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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消息指香港交易所(00388)正研究在上市規則增設第18D章,將GEM(前稱創業板)併入主板,預計年底進行公眾諮詢。然而,認為此舉並不可行,若港交所強行推行,只會令一眾初創企業被主板高昂的維持成本嚇退。 小型企難承擔合規成本 GEM近年表現確實差強人意。截至今年7月,GEM有306隻股份,總市值逾740億元,日均成交額1.5億元。截至7月底,GEM僅有兩家公司新上市,同期主板新上市公司達102家。GEM的交投與集資功能明顯邊緣化,改革有其必要。然而,將GEM簡單併入主板,並非對症下藥。 問題的核心在於合規成本。那些年收入極低甚至未有盈利的GEM/18D初創企業,其微薄的現金流未必能足以支撐主板級別的審計與合規開支。進入主板意味着要遵守更為嚴格的主板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披露、企業管治守則,以及對公眾投資者的法律責任,這勢必拉高法律及審計諮詢費用。對於尚在尋求商業模式驗證的小型企業而言,這筆開支可能較其全年收入還要高昂,上市不成反成負擔。 18D章須設輕量框架 更根本的問題在於監管框架的錯配。港交所於2018年改革後引入的第18A章,針對的是生物科技巨頭;第18C章則服務大型特專科技公司。這些章節的審計與合規尺度,從來不是為小微企業而設。若將管理18A或大型藍籌的標準硬套在18D的中小企業身上,無異於緣木求魚。 港交所若要推行第18D章,關鍵在於必須針對18D章設計出一套「輕量化、成比例」的審計披露與合規框架。例如在特定市值以下豁免某些繁複的內控申報。沒有這樣的配套,所謂的18D章只會淪為紙上談兵,真正需要融資的初創企業根本不敢踏進主板的大門。 過去一直主張優化GEM,設立差異化上市標準。與其將GEM公司集體升格至主板,不如參考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的分層制度,針對不同規模和發展階段的企業設立差異化上市標準。 假若新章節能夠做到比例適當的監管,讓小型企業以合理成本上市,那自然比保留一個早已失去市場動能的GEM更為理想。但前提是,港交所必須放下「一刀切」的思維,真正為中小企度身訂造一套可負擔的上市與維持上市規則,否則改革只會淪為又一次的徒勞。 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 陳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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