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分判商2人 認行賄換逾4億元約

機場三跑分判商2人  認行賄換逾4億元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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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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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保至明年3月判刑 廉政公署早前偵破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涉案多人被起訴。其中3人的案件昨於區院處理,分判商公司董事及其下屬各承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罪,涉及其為公司在工程項目中獲得優待而向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及總承建商員工等人提供賄款總值逾590萬元,最終取得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等多份分判合約和物料訂單,總值逾4億元。機管局的一名前總經理則否認控罪受審。法官將認罪被告的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判刑,並應控方申請將審訊押後至今天續審。3名被告續准保釋。 機管局前總經理不認罪 3名被告為殷國強(時任機管局填海工程部總經理)、吳啟安(69歲,卡樂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卡樂)東主)及廖偉倫Rob(58歲,卡樂的項目經理)。殷否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吳承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廖承認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吳及廖承認的案情指,機管局於2016年成立三跑項目,涵蓋多個核心工程包括現有機場島以北填海拓地約650公頃等。同年9月,振華工程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交疏浚股份有限公司聯營公司(下稱3206號合約總承建商)與機管局簽訂3206號合約,負責主要填海工程。 2017年至2022年,3206號合約總承建商就卡樂進行4項主要填海工程相關的工程項目及提供工程物料向其支付逾4億元的款項。卡樂從事木土工程等建築業務,吳是卡樂的董事,廖是項目經理。2018年4月,卡樂參與投標後獲判上述主要填海工程中的海堤範圍拋填及平整工程。2019年3月起一年間,卡樂以分判商身份另獲3206號合約總承建商判授3項主要填海工程相關的項目。 涉案賄款超過590萬元 2019年7月6日至25日,吳為一時任機管局工程部員工代付珠海市住宅項目中一個物業的部分費用,共63萬元人民幣;並於同年2月至8月向機管局時任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提供約250萬元賄款;且於上述時段指示卡樂的會計經理向3206號合約總承建商的兩名員工匯款共260萬元。上述款項均是作為收款人協助卡樂獲得三跑道項目承建商優待,或從3206號合約總承建商取得海堤工程的分判合約等的報酬。 2022年6月,卡樂一項與填海工程相關的項目出現滯後,吳指示下屬找出誰可為卡樂提供協助,下屬向其推薦3206號合約總承建商的一名員工。吳後來指示下屬安排與該員工聚會。翌月16日,廖按照吳指示,在位於灣仔的派對中向該員工提供10萬元現金。除上述2022年7月事件,廖曾在吳指示下,於同年5月就李永輝晉升為機管局首席高級經理,而在慶祝其升職的晚飯聚會中向他提供10萬元。案件編號:DCCC 582、584、58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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